P-03 培训控制程序-A1_公开资料_资料下载_深圳国衡认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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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

P-03 培训控制程序-A1

1目的

为持续提高公司参与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满足CNAS、CCAA对认证机构各类参与认证活动的人员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认证活动人员的培训活动。

3 职责

3.1 审核部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对培训活动的组织、实施、考核过程进行管理。

3.2 总经理负责审批培训计划。

3.3 各部门提出本部门的培训需求。

3.4 综合部负责培训记录的管理。

4 程序

4.1培训计划的编制

4.1.1 技术委员会会同合格评定部根据CNCA/CNAS/CCAA对审核员、技术专家及认证评定人员的知识和技能要求、公司业务发展方向、专业审核员的评定结果、质量/环保/职业安全健康科学技术或法规的最新信息等,于每年12月提出公司审核员及技术专家的专业培训需求,报审核部。

4.1.2 市场部、客服部及综合部根据部门岗位职能、年度考核结果,每年12月填写本部门下年度的《培训需求申请表》,报审核部。

4.1.3 管理者代表根据国家关于认证认可的法律法规、公司的发展方向、质量保证体系的变化等提出公司管理层的培训需求。

4.1.4 审核部依据所报培训需求,每年年初制定出《    年度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分发至各部门并监督实施。

4.1.5 当公司的内部人力资源或CNAS、CCAA的要求发生变化,有新的培训需求时,相关部门可向审核部及时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审核部下达《临时培训任务书》。

4.2 培训的实施

4.2.1 参与认证活动人员的入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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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审核员/技术专家继续培训

    对已聘用的专、兼职级别审核/审查/核查员或技术专家,为了持续适应岗位的需要和保持或晋升资格所必要的培训,除CCAA必须的持续教育外,审核人员每年不低于16小时,技术专家不低于8小时(必要时)。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管理体系认证程序文件、专业审核作业指导书的学习研讨;

    2)学习传达CNCA、CNAS、CCAA新发布的标准、规则、准则;

    3)为提高现场审核水平,定期组织的案例分析、研讨会;

    4)专业学术交流;

    5)质量、环保、安全生产新法规知识培训或竞赛;

     (6)新技术新工艺培训。

4.2.3认证依据的国际/国家标准转版的培训

如认证依据的国际/国家标准发生转版,应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对公司各类认证职能人员实施培训。

4.2.4管理层培训

     公司管理层的培训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内容包括:

    1)CNCA、CNAS、CCAA新发布的认证认可法规、标准、规则、准则。

    2)专业技术知识。

公司管理层成员是级别审核员时,还应参加审核员的继续培训(见本程序4.2.1.2)。

4.2.5 其他参与认证活动人员的持续教育

公司其他参与认证活动人员的培训,由审核部会同综合部组织实施。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了解管理体系认证流程、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掌握办公自动化操作技术、熟悉保密要求等,每年不低于8小时。

4.2.6 换岗培训

公司各类人员在调动岗位前必须进行培训,培训重点是新工作岗位的职责、部门工作细则、相关程序文件及专业知识。

4.2.7 继续教育培训

4.2.7.1 继续教育对象

上一年度1231日(含)前所有取得CCAA审核/审查/核查员注册资格的认证人员。在CCAA有特殊要求时,实习审核员也需要进行继续教育。

4.2.7.2继续教育时长

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审核/审查/核查员应在每个注册年度应完成下列活动,表明其持续符合本准则的相关要求:

1) 完成至少1次管理体系审核经历和16学时相应领域的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至少包括8学时CCAA组织的专业课程,另外8学时可由认证机构组织开展或参加CCAA组织的课程;

2) 当不能满足审核经历要求时,申请人应完成24学时相应领域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至少包括12学时CCAA组织的专业课程,另外12学时可由认证机构组织开展或参加 CCAA 组织的课程 

4.2.7.3培训方式

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和面授的方式进行,课程分为CCAA确认的继续教育课程和公司内部培训课程,接收继续教育的人员应根据合格评定部的课程安排接收学习。合格评定部应根据继续教育人员的领域选择相应领域的继续教育专业课程,如相应专业课程暂时空缺或者可选择的专业课程学时数不能满足继续教育要求时则可选择通用课程替代。

4.2.7.4 继续教育时间

CCAA定于每年年底前发布下一年度继续教育课程,合格评定部在课程发布后统一向CCAA进行课程购买及分配,审查员在收到课程分配后两个月之内(最迟不超过当年的12月20日)完成课程学习并考试合格。

4.2.7.5 继续教育减免

1)完全减免继续教育学时的认证人员

a)在境外停留半年以上的认证人员

认证人员当年度在境外停留半年以上的,凭签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免除当年度全部继续教育学时生育休产假的认证人员。

b)认证人员当年度生育的,凭出生证明或预产证明免除当年度全部继续教育学时。

c)因疾病半年以上无法正常工作的认证人员

认证人员当年度因疾病半年以上无法正常工作的,或因重病确实需要卧床休息的,凭有效的医院证明免除当年度全部继续教育学时。

d)在中国注册的从事认证活动的外籍人员

该部分人员提供不少于16学时的备案课程培训证明,并提交不少于800字的心得体会;或提供不少于24学时的境外行业相关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或提供不少于16学时的境内继续教育外语课程培训证明,可以免除当年度全部继续教育学时。

符合上述a-d条件的,申请者应在当年度10月20日(含)前向审核员管理部提交《继续教育减免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由机构管理员向CCAA提交减免申请,通过审批的认证人员免除当年度全部继续教育学时。

2)部分减免继续教育学时的人员

a参与继续教育课程开发和教师评审的认证人员

----当年度参与继续教育必修课程录制的行业专家,视为参加了该门必修课程的学习,按照所录制课程的学时减免。

----当年度参与继续教育选修课程录制的行业专家,视为参加了该门选修课程的学习,按照所录制课程的学时减免。

----当年度参与继续教育选修课程和教师评审工作的评审专家,视为参加了该门选修课程的学习,按照所评审课程的学时减免。

----当年度参与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教师评审的人员,通过评审后视为参加了参评的选修课程的学习,按照参评课程的学时减免。

b)参与协会组织的良好审核案例工作的认证人员

----良好审核案例评议专家,免除当年度继续教育选修课程16学时。

----参与良好审核案例现场宣讲交流的相关人员,免除当年度继续教

育选修课程16学时。

       ----参与良好审核案例现场观摩的相关人员,免除当年度继续教育选修课程8学时。

     c)参与协会考核或评价等工作的认证人员

  ----参与协会面试工作一次的考官,免除当年度继续教育选修课程8

时。

       ----参与协会面试工作两次以上的考官,免除当年度继续教育选修课程16学时。

       ----参与协会统一考试出题工作的行业专家,免除当年度继续教育选修课程8学时。

       ----参与协会统一考试试题审定工作的行业专家,免除当年度继续教育选修课程8学时。

       ----参与协会评审工作(包括培训机构评审、培训课程评审)一次的评审员,免除当年度继续教育选修课程8学时。

       ----参与协会评审工作两次以上的评审员,免除当年度继续教育选修课程16学时。

符合上述a-c条件的,不必通过CCAA网络培训平台申报。

d)部级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获奖者

部级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获奖者,应提供获奖证书。该部分人员免除当年度(获奖年度)或下一年度(获奖年度的下一年度)继续教育选修课程8学时。

获奖项目的主要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其中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排名前15名,二等奖排名前10名;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排名前10名,二等奖排名前8名,三等奖排名前6名。

e)标准的主要起草者

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者,应提供标准封面和起草人页。该部分人员免除当年度(标准发布年份)或下一年度(标准发布年份的下一年度)继续教育选修课程8学时。标准的主要起草者是指在标准起草中排名前3名。

f)公开发表认证认可行业相关业务专著的主要作者

 公开发表认证认可行业相关业务专著的主要作者,应提供作品封面和作者页。该部分人员免除当年度(专著发表年度)或下一年度(专著发表年度的下一年度)继续教育选修课程8学时。专著的主要作者是指在专著作者中排名前3名。

g)在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或专业刊物上发表认证认可行业相关学术论文的主要作者在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或专业刊物上发表认证认可行业相关学术论文的主要作者,应提供刊物封面、目录页和论文首页。该部分人员免除当年度(论文发表年度)或下一年度(论文发表年度的下一年度)继续教育选修课程8学时。论文的主要作者是指在论文作者中排名前3名。

h)参与协会统一组织或协会承认的相关培训的认证人员协会在发布培训通知时会注明减免继续教育。该部分人员应提供培训证书,免除当年度继续教育选修课程8学时。

i)在境外参加行业相关继续教育培训的认证人员

认证人员在境外参加行业相关继续教育培训的,应由培训机构提供相关证明。该部分人员免除当年度继续教育选修课程8学时。

j)其他

   认证人员参与其他认证认可行业相关活动的,可持相关证明向协会进行申报。该部分人员免除当年度继续教育选修课程8学时。

符合上述d-j条件的,申请者应在当年度10月20日(含)前向审核员管理部提交F-0 《继续教育减免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由机构管理员向CCAA提交减免申请,通过审批的认证人员免除当年度全部继续教育学时。

1:协会每季度发布的相关文件可作为当年度减免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证明,减免时长按照发布文件执行。

2:部分减免的继续教育学时累计不超过该认证人员当年度应学总学时的50%

4.2.7.6 公司内部培训

公司将不定期针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CCAA及认监委的政策、规章等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审核部保存相关记录备查。

4.2.7.7 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审查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并考试合格后,协会将通过CCAA网络培训平台颁发电子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注册人员年度确认的证明材料。审查员自行下载并保存证书,用于年度确认或注册、再注册及其他必要的活动。

4.3 培训方式

4.3.1 内部培训

审核部依据《年度培训计划》,提前1个月确定培训老师、审查培训教材、安排培训地点及时间,做好培训组织工作。每次培训,由审核部做好培训过程记录,并在 《个人业务培训经历表》中登记。《培训记录表》和《个人业务培训经历表》交综合部存档。

4.3.2 外部培训

审核部依据《年度培训计划》,针对需外委培训的项目,收集相关的培训信息,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通过外委培训取得的教育经历证明复印件、培训资料交综合部存档,审核部在其个人培训档案中予以记录。

4.4培训效果的验证

4.4.1 所有培训均应由培训实施部门进行考核,以笔试、口头测评等形式对学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考评,考核结果应登记在《培训考核表》中。

4.4.2 审核部通过学员的反馈意见、培训效果对教师的表现做出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和改善培训计划的重要依据。

4.5 每年年底12月30日前,合格评定部汇总培训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输入管理评审,为公司后续专业能力发展的需求提供依据。

4.6 培训记录

1)每项培训完成后,培训负责人将记录培训的内容及考核结果,填入F-11《培训记录表》的相应内容;

2)合格评定部视培训项目要求纳入人员持续能力评价,作为对认证人员的持续能力评价的依据。

5 相关文件

GB/T19011-2021《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CNAS-CC01:2015《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CCAA-101 《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7 相关记录

F-08  培训需求申请表

F-09       年度培训计划

F-11  培训记录表

F-13  个人业务培训经历表

F-68  审核员入职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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